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做客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
杨 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把今天反馈的问题作为我们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前进、改进的动力,以全力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加速推进“医防融合”,全方位提升全市的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水平,最后,我代表市卫生健康委再次感谢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全市卫生工作的关心、支持。谢谢。
吴凌玲(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在我院已实现个人账户共济,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2)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 (4)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